【本網訊】前年5月,深水埗凍肉店切肉師傅顏永周涉嫌殺害及肢解前妻的姨姨,案件今日續審。被告表示,因不想被警方發現偷渡客的身分而連累僱主,以及曾被警察恐嚇,才作出不實的供詞。
記者/文紀喬 編輯/何濠烯 巫詠妍
怕連累僱主瞞假身分 控方在庭上指被告口供不可信,指他於第一次錄口供時,有意隱瞞「陳明」是他的假身分,而在第二次錄影會面時,則表示單位是由同鄉「阿凱」的表哥租借給他,在第三次錄口供時,也曾重覆此證供,又謊稱阿凱的表哥會於晚上時間收租,但該單位實際上是被告以假身分「陳明」去租借。直至第四次錄口供,警方查出被告是「陳明」後,他才承認自己使用假身分。 被告解釋指當時以陳明身分求職,是擔心假身分被揭穿後會連累僱主,並自言自己為老實人。他又表示,自己被捕時情緒不穩,而且距離案件發生已相隔兩星期,記憶未必清晰,即使口供有錯誤也很正常。 遭警恐嚇下作假口供 被告自辯時表示,在第四次錄口供時指死者陳秀華被「阿凱」殺害,是受警員威迫下而供出的。被告指因為受警員暴力對待,擔心若不與警員合作會再被打,才虛構死者被「阿凱」殺害的經過,以及曾被「阿凱」命令丟垃圾的故事。被告又澄清,口供中的「阿凱」並不是租借單位給他的同鄉表弟「阿凱」。被告亦多番表示,自己並不是兇手,死者被殺的經過皆是受恐嚇下供出的虛構故事。 案情指,2016年5月1日,被告顏永周涉嫌在深水埗一個單位內殺害並肢解前妻的姨姨,即任職保安員的陳秀華。警方調查後發現,死者陳秀華在進入涉案的大廈後未有離開,顏永周則曾先後多次攜帶行李進出該大廈。陳秀華的屍體至今仍未尋回。警方其後拘捕顏永周,並控謀殺及阻止屍體合法殮葬罪。 (案件編號:HCCC105/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