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2016年5月初發生的深水埗無屍謀殺案,51歲的被告顏永周被控謀殺罪,案件今日於高等法院繼續審理。被告上周五(2日)作供完畢,辯方決定不再傳召證人,法官開始引導陪審團作出裁決。
記者/邱于婷 編輯/郭嘉莉
法官舉例蜘蛛俠指推論須合理
法官強調陪審團不能以猜測方式判斷被告有罪,必須根據證據推論。法官又假設了他將手錶放在辦公室內並鎖上大門離去,根據合理推論是書記曾進入辦公室並取走手錶。陪審團或有可能認為是蜘蛛俠拿走,但只憑空猜測並非合理推論,他指引陪審團必須考慮控方在審訊期間的舉證,及應否接納被告的證供,從而作出適合判斷。法官亦提醒,由於沒有一項證據可以肯定證明被告有罪,陪審團只可傾向於認為被告有罪或無罪。 鄰居證供認出被告曾進出大廈 控方證人楊雪媚早前曾到法庭作供,她曾協助警方調查,在閉路電視片段中認出被告,片段中被告顏永周在深水埗一棟大廈中數次來回出入,在進出時攜帶垃圾袋及行李箱。而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陳秀華進入大廈後便人間蒸發,辨方質疑證人是「假結婚」來港,並且經營非法麻雀館生意,口供成疑。 法官提醒陪審團必須考慮事主是否已經死亡、控方證人認出是閉路電視片段中的被告是否確定就是被告本人。 案情指,2016年5月1日,被告顏永周涉嫌在深水埗一個單位內殺害並肢解前妻的姨姨,即任職保安員的陳秀華。警方調查後發現,死者陳秀華在進入涉案的大廈後未有離開,顏永周則曾先後多次攜帶行李進出該大廈。陳秀華的屍體至今仍未尋回。警方其後拘捕顏永周,並控謀殺及阻止屍體合法殮葬罪。
(案件編號:HCCC105/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