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前年5月,深水埗凍肉店切肉師傅顏永周涉嫌殺害及肢解前妻的親姨,案件今日續審。被告強調他不知死者下落,但因遭警員恐嚇及毆打,故編造犯案經過迎合警方,又稱被捕當日是因沒有身份證才逃走。
記者/丘培浩 編輯/鍾慧嫻 譚淑琪
被虐打才決定編造口供 辯方在庭上展示口供記錄室的錄影片段,看到顏永周曾經用左手捂住胸口和左腿,他解釋撫摸這些部位是由於這些部位曾遭到探員擊打。他稱被捕後在警察總部接受盤問時,多次遭警員拳打胸口、腳踢大腿、用筆戳頭、推頭撞牆等,更有警員稱呼他為「大陸仔」,揚言打死被告後仍可以誣衊是他搶警槍在先。被告不堪被長期虐打,擔心自己性命安危,又念及在內地生活的父母親及未成年的子女,故決定「作故仔」編造案情迎合警方。 被告當時虛構了自己看見同鄉「阿凱」用刀捅死死者的經過,又稱自己幫忙用抹布清潔血漬等。但他現在稱是為了自保才出此下策。 辯方在庭上亦證實顏永周自在小欖回到荔枝角收押所後,曾向警察投訴科投訴遭到毆打,相關部門亦已經向他發出通知書,確認投訴已經收到。 逃跑是因沒有身份證在身 辯方又要求顏永周描述5月14日半夜被捕的情景。顏永周表示,當晚7時許從凍肉店放工回家休息後,睡至半夜被警員敲門聲嘈醒,因當時是使用「陳明」的假名及假身份證生活,自己當時沒有真的身份證在身,感到驚惶,便從二樓的窗户爬出屋外。他指後來找到位於角落的雜物房,並在入面匿藏,但最終亦被警察擒獲。他否認是因犯案殺人才逃跑。 不確定影片中人及位置
辯方今日於庭上播放4月30日、5月1日和5月2日的閉路電視片段。錄影片段由深水埗怡家大廈至南昌街數個閉路電視系統所紀錄。辯方讓顏永周涉辨認片段中一個身穿藍色短袖上衣,並手拖行李背包、數次經過的男子,但顏永周指因未能看到路人的正面面貌,而不能辨識出該男子的身份,不肯定該人是自己,亦拒絕承認自己曾出現在片段中。
辯方又出示案發現場附近一間便利商店外的閉路電視片段,詢問顏永周能否辨認片段內的實際位置,他回答該地是深水埗附近,因為畫面街道「有啲熟熟哋」,卻不確定實際位置。 顏永周將於明日繼續作供。 案情指,於2016年5月1日,被告顏永周涉嫌在深水埗一個單位內殺害並肢解前妻的姨姨,即任職保安員的陳秀華。警方調查後發現,死者陳秀華在進入涉案大廈後未有離開,顏永周則曾先後多次攜帶行李進出該大廈。陳秀華的屍體至今仍未尋回。警方其後拘捕顏永周,並控謀殺及阻止屍體合法殮葬2罪。 (案件编號:HCCC105/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