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梁天琦、盧建民和黃家駒三人早前分別就2016年旺角衝突案中的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法官聽取律政司和上訴方陳詞後指需要時間考慮,會擇日頒下書面判詞。
記者/伍凱穎 袁曉聰 廖艷兒 譚淑琪 編輯/陳綺洵 吳家耀
三人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過百名市民在法院外聲援,他們拉起寫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黑色直幡又高叫口號。梁天琦和黃家駒只是就刑期提出上訴,而盧建民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 盧建民一方質疑原審混淆犯罪元素 代表盧建民的大律師劉偉聰質疑,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出錯。將暴動罪的犯罪元素,即是「共同目的」和「犯罪意圖」混為一談。 原審將砵蘭街案情納入判刑考慮 代表梁天琦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指,梁天琦涉及於砵蘭街的暴動罪最終未被裁定罪成,但原審法官就將其納入其他控罪判刑的考慮因素。他又表示,案發時是事出突然,但原審法官則認為,梁天琦是有預謀和組織犯案。 黃家駒一方稱量刑點過高 代表黃家駒一方表示,黃家駒當日只是手持發泡膠,被捕後亦坦白認罪,認為原審量刑點過高,希望法庭可以判以較輕刑罰。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回應時候指,不應只係考慮被告自身行為,亦要視乎案件規模、有沒有事前策劃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