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2016年大年初二旺角衝突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及容偉業等4人,被控以暴動、襲警、煽惑非法集結及非法集結等共7項罪名,案件今日續審。食物環境衞生署小販管理隊高級衞生督察賴友裕作供稱,衝突案當日小販管理隊人手不足,因而未能拘控小販。
記者/李馨萍 編輯/林子騰 梁中勝
食環署基於公眾考慮作部署 控方傳召賴友裕作供,他表示事發當日正值休假,連同3位休班食環署高層到砵蘭街與山東街巡視,他們當時發現有熟食小販擺賣,但食環署職員的職責是確保主要道路及港鐵站口暢通,而且人手不足,擔心貿然拘控小販會因未能控制場面而衍生安全問題,例如滾油濺出傷及市民,故未有作出任何行動。辯方質疑既然賴友裕稱人手不足而未能執法,為何不找警方支援,賴友裕解釋警方平常不會協助食環署的拘控,所以事發當晚並沒有與警方「聯合執法」。他補充,警方只有在食環署職員執勤受滋擾時,才會提供協助。 近奶路臣街位置曾發生混亂 賴友裕續指當晚約9時40分,他看到8至10名身穿印有「本土民主前線」字樣藍色衫的人,走入旺角瑞興麻雀館後巷,及後多名小販將擺賣車推出砵蘭街,且有本土民主前線的人跟隨。 至10時許,他尾隨小販由砵蘭街走到近奶路臣街的位置,發現現場約有200人聚集,情況混亂,更有人用粗口指罵食環署職員,賴友裕擔心同事的安全,所以聯絡其上司並致電控制室要求撤銷行動,又指示同事離開現場,他自己則逗留至凌晨3時才離開現場,返回旺角的寫字樓。 案情指,被告梁天琦、林傲軒、李諾文及容偉業,共同被控一項暴動罪。他們被指於2016年2月8至9日間在旺角砵蘭街參與暴動。容偉業則被控被控三項暴動、一項煽惑非法集結、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襲警罪,控罪指他在旺角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參與暴動,並在砵蘭街參與非法集結和煽惑他人非法集結,以及在亞皆老街襲擊警員孔憲裘,案件明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408/2016, HCCC408A/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