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2016年向時任特首梁振英擲三文治,他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早前向高院提上訴。法官裁定上訴得直,並質疑控方不控告吳文遠襲擊梁振英,是因梁振英當時身分而避免傳召其作為控方證人。
記者/顏明忠 編輯/謝睿晴
法官邱智立在判辭中指出,本案有充足證據證明吳文遠普通襲擊梁振英,惟控方仍選擇控告他普通襲擊梁振英背後的總督察,不明白控方此舉用意何在。邱智立表示,為避免傳召梁振英作為控方證人,而傳召檢控吳文遠普通襲擊總督察,認為檢控當局是因一個人的緣故,或要遷就一個人而作出一個表面看來不合常理的檢控決定,形容做法是值得商榷和令人不安。 邱智立又指出,指控吳文遠襲擊的總督原審作供時,並沒解釋伸手擋格的目的,也沒說明自己如不擋格,三文治會否擊中自己,和沒提及自己當時有否憂慮被三文治擊中。法庭亦無法從相關呈堂影片判斷,到底總督察不擋格的話,他會否被三文治擊中。影片亦顯示,當時總督察正從容前行,認為他沒有憂慮的表現。 邱智立認為,假如三文治根本不會擊中總督察,而他在知情或無法判斷的情况下,基於自然反應,或受訓練下伸手「擋格」,便代表他並非受襲擊,裁定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吳文遠觸犯普通襲擊罪,故裁定吳文遠定罪上訴得直。 吳文遠指歡迎裁決 吳文遠的代表大律師郭憬憲於陳詞指,梁振英面朝吳文遠方向,吳文遠可能看到梁振英做出的表情而產生誤會以為梁允許他拋出三文治的行為。原審裁判官只考慮了普通襲擊控罪的外在因素,並未充份考慮有否真誠地誤會梁同意該行徑,故定罪不穩妥。吳文遠離開法院後高舉勝利手勢,並笑稱歡迎裁決。 而律政司則指,會研究法官的判詞和主控官的報告,然後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案件編號:HCMA 59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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