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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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九子案】陳健民指佔中因831決定所致

【本網訊】「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及另外六名參加者,被控「煽惑公眾妨擾」等六項罪名,案件昨日續審,所有被告涉及的6項控罪表證成立。陳健民自辯時稱,佔領行動是因為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所致,作出公民抗命可令大眾關注社會制度的不公義。

記者/梁文欣 編輯/邵綺韻 譚淑琪


案中首被告戴耀廷決定不自辯及傳召證人,次被告陳健民則選擇出庭自辯。控方律師要求陳健民界定自己於民主派光譜裡的定位,陳健民指自己屬溫和民主派。他又指出,真普選需容許不同政治光譜的候選人參選,但是,自2012年底起,他開始認為北京不會讓香港落實真普選,對此感到悲觀。至2013年初,他得知戴耀廷提出屬公民抗命的社會運動「佔領中環」,始贊同員要參與者犧牲自我,便可引起大眾關注社會不公義情況。

控方律師又指出,陳健民於2014年3月4日在明報出版一篇名為「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的文章。當中主張涉事者不需要為自己做法庭抗辯,質疑他現時律師為何透過不認罪為自己抗辯。
陳建民承認「未經批準集會」等合理控罪,並不會對這些控罪作出抗辯,但考慮到現在有些控罪會對社會言論自由形成深遠影響,才對這些「不合理」控罪進行抗辯。

陳健民又提到,明報的文章中,標題與運動名稱一樣是因整個運動的目的都是源於參加者對香港的愛,期望香港可達致政治平等。他表示,自己參與佔領中環行動時,從未計劃過佔領銅鑼灣及金鐘,只預期於中環遮打道的行人專用區和皇后像廣場一帶進行。

政府沒有就政改作實質談判

對於佔領中環第一階段曾有商討日,陳健民解釋,當日主要就「社會運動」及「提交給政府的改革方案內容」進行討論,共約3,000人參與。經過多番商討後,選出三個既符合國際標準,又最理想的改革方案,並於2014年6月20至29日發起民間公投,最終選出的是「真普選方案」。隨後,他亦政府的政改方案提出了否決計劃書,惟政府對未有對方案作出任何實質的談判,連下一次會面時間亦從未承諾,只不斷要求他們結束這場運動。陳健民強調,人大常委會作出「831決定」政改,最終引致佔領中環。

陳健民又提到,有學生於9月26日因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被捕,翌日,自己便與戴耀廷到場支持學生,惟當時學民思潮又指黃之鋒被捕,以致學聯代表要求三子需立即啟動佔中,以示支持學生。最終,佔領行動於9月28日凌晨宣佈正式啟動。

警稱將反對通知書轉交別人

時任東區警民關係組警長郭思偉今早出庭傳召作供。他表示,自己於2018年9月29日接獲上司命令,須與時任高級督察冼楚嘉一同前往旺角好望角大廈及中僑商業大廈的教協,派送反對書通知書予「香港民主發展網絡」的負責人朱耀明、盧偉明,惟他於上址找不到二人。但是,一名「香港民主發展網絡」的成員陳洪稱自己可以代為轉交,於是便將反對書交給他。

辯方質疑郭思偉並沒有跟從《公安條例》,事前沒有聯絡朱耀明,亦沒有將通知書交予朱耀明或通知書上的聯絡人手上。郭思偉回應指出,聯絡工作由冼楚嘉負責,自己只負責派送通知書。

陳健民今日將繼續出庭自辯。

案情指,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與其餘六名參加者,包括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他們於2014年發動及支援「佔領中環行動」,分別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等合共六項控罪,他們均否認全部控罪。

(案件編號:DCCC4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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