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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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九子案】陳文敏指法官應清楚解釋量刑起點

【本網訊】佔中九子案於前日判刑,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佔中九子的刑罰,量刑起點、考慮因素均值得商榷。

記者/傅瑋遜 編輯/葉詠珩 巫詠妍


部分判刑因素值得商榷
陳文敏表示,判刑是一個難以評論的問題,因為當中涉及價值觀或主觀因素,而且法官在判刑時需要平衡多個考慮因素,例如被告的背景、身體狀況、年歲、過往對社會的貢獻、案件性質等。

然而是次判刑,陳文敏認為有部分是值得商榷。他指出,法官沒有清楚解釋為何以18個月作為量刑起點。法官在引述的案例中,除了一宗在英國相類近的公民抗命案例外,其他案例的刑罰最多只是6個月。陳文敏認為,法官以18個月作量刑起點,或與英國案例原審時判刑16個月監禁有關。但他認為,法官忽略英國上訴庭事後推翻原審判刑並改為社會服務令。他又表示,若要參考以上案例,應該要參考最終判決。

由於被告背景良好而減刑
陳文敏表示,法官非常重視79日佔領運動事件帶來的經濟損失及行車道被佔等影響,但不應全歸咎於佔中九子。他更表示,如果公民抗命的手法和平、非暴力、有合理目的,都可以是法官考慮減刑的因素之一,但是次判決無法清晰見到法官減刑因素的比例,而事實上法官減刑兩個月的原因,是由於被告背景良好,其他因素就沒有在考慮之列。

現時取替教席並不公平
陳文敏表示,學校一般要等待所有司法程序完成,才會考慮啓動取替教席的程序。校方若要啟動程序就要展開委員會,委員會可以傳召證人及證物。委員會將調查當事人是否有嚴重行為失當,而需要取替其教席,戴耀廷亦有權出席相關聆訊及對證供作出質疑。此外,若現時啟動程序,戴耀廷會因為服刑而缺席聆訊,此舉不符合程序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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