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及另外6人涉嫌在2014年發起佔領運動,被控串謀公眾妨擾等罪,案件昨日(28日)續審。時任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助理刑事指揮官、警司游乃強作供時指出,警方於2014年9月28日施放催淚彈目的不是驅散示威人群。
記者/朱詠賢 編輯/黃卓賢 陳妹
游乃強同意於大台發言的示威者在9月27日當天只是喊口號,而大多數示威者行為都是非暴力,只有小部分示威者試圖爬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游乃強續稱,9月28日並非由他下令施放催淚彈,目的亦非驅散示威人群。他表示,當日他在金鐘廊通往中信大廈的行人天橋(中信橋)上,看見現場有大概5,000名示威者聚集在添美道及夏慤道交界,又有約100名示威者在警方防線前面。他指有示威者以雨傘、面罩、眼罩及雨衣裝備自己,並且衝擊警方防線、用雨傘攻擊警方。他又指用催淚彈制止示威者,對他們的傷害較警棍小,故選擇施放催淚彈。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問到施放催淚彈後,示威現場的情況是轉壞還是轉好,游乃強回答指從制止示威者襲警角度出發,情況是轉好,但在示威者數量方面而言,情況是轉壞。他又不同意辯方指在警方施放催淚彈前,示威群眾未有長期留守的準備。他表示,每當一輪催淚煙散去後,示威者很快重新聚集,金鐘添美道、夏愨道亦因此無法重新通車。 金鐘多處因佔領交通癱瘓 另外,游乃強指佔領期間,金鐘添美道、龍匯道、分域碼頭街、北面樂禮街、紅綿路、金鐘道、夏𢡱道和演藝道等多條重要行車通道,均因示威者阻塞而出現多處交通癱瘓,各道路多處被鐵馬和示威者封鎖。游乃強表示,一名警長於9月18日因身體抱恙, 被送上救護車,但因過百名示威者阻撓下,終未能立即離開政府總部。游乃強其後指出,他認為示威者對警長不公平,因他們阻礙救護車前進約15分鐘。他指出,示威者舉動或令該名警長因延遲救援而危及生命。 游乃強亦指出,示威者當時曾阻撓警員的膳食車輛進入政府總部。當膳食車輛進入政府總部時,在場示威者不斷呼叫,情緒激動,更要求警務人員讓他們檢查發送的飯盒致警方膳食車輛無法進入政府總部,需由警員親自送上飯盒。 案情指,9名被告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於2014年發起或參與佔領運動,分別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合共6項控罪。 (案件編號:DCCC 480/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