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佔中九子」案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9名被告均有罪名成立。陳健民及戴耀廷於下午求情時表示,希望法庭關注朱耀明的身體狀況,不要判處他即時監禁。另外4名被告因未完成陳情,案件押後至今早繼續,9名被告全部暫准保釋外出。
記者/戴裕庭 梁思行 編輯/陳妹
涉及「串謀犯公眾妨擾」罪,法官表示,「佔中三子」於2013年3月宣布發起「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公民抗命運動,在人大831決定後,原本計劃於2014年10月1日在遮打道啟動佔中,最後於2014年9月28日提前宣布佔中,但無論如何都對道路造成阻礙,既不合理,亦不合法,裁定三人串謀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法官又表示,串謀公眾妨擾的控罪不會造成寒蟬效應,無阻社會發聲,亦強調雖然香港認可公民抗命的概念,但其不可作為刑事控罪的抗辯理由。 九人分別就不同控罪被判罪成 9名被告除了朱耀明,其餘被告都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成。法官指,添美道於2014年9月26日已被警方封鎖,但之後戴耀廷、陳健民、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呼籲群眾佔領添美道,以至金鐘和中環。至於黃浩銘和李永達分別在分域碼頭街及夏愨道呼籲群眾佔領。 針對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佔中三子」脫罪,而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和黃浩銘罪成。法官表示,5名被告於9月27至28日,在大台呼籲或直播,召集更多群眾佔領,令道路被阻塞,又叫群眾帶齊裝備,如雨傘、眼罩,提供物資和被捕支援等,指5名被告的意圖不只是煽惑現場的人,而是再煽惑其他人。 求情望勿判朱耀明監禁 法庭下午聆聽各被告的求情。邵家臻代表律師指出,邵家臻患有二型糖尿病,視力受影響,需長期接受治療,亦有良好品格。彭耀鴻又指,指邵家臻在警方施放催淚彈時有呼籲示威者離開現場。 陳健民及戴耀廷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二人及朱耀明發起佔領運動的行為是出於對香港的愛與和平的追求,指出三人的行為是出於無私,屬於有特殊動機,而陳健民及戴耀廷二人不要求法庭考慮他們的情況,指二人願意付上定罪的代價,但請求法庭關注朱耀明的身體狀況,不要判處他即時監禁。 朱耀明求情時表示,他在雨傘運動中只是一名「敲鐘者」,希望可以喚醒市民的良知,讓他們知道不幸與災難正在發生,又重申他與陳健民、戴耀廷三人沒有埋怨、沒有遺憾、沒有放棄。餘下4名被告因仍未完成陳情,案件押至今早繼續,9名被告全部暫准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 DCCC480/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