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7名警員涉嫌於14年佔領運動執勤期間,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去年初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受傷罪成,被判囚2年,7人均提出上訴。案件今在高等法院開審,預計需時3天,警方代表律師質疑控方呈堂新聞片段的真確性,認為原審法官採用錯誤法律原則。
記者/陳極彰 編輯/王嘉瑩
代表總督察黃祖成的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表示,無綫電視以保密原則為由拒絕呈交原裝片段予法庭,又沒有傳召拍攝該片段的攝影師上庭作供。他指片段中有49秒停頓,片段可能曾被剪輯,影片中所拍攝的人有機會不屬同一批人士,亦無人知悉期間發生何事。他表示,原審法官應行使酌情權,直接要求無綫交出原裝片段,以及傳召攝影師上庭作供,證實影片真偽。 Tim Owen指出,原審法官在無原始片段及攝影師作供的情況下,以經剪輯的新聞片段作藍本,辯認上訴人屬片中人士,並裁定片段真確且反映事件無疑點,質疑原審法官用錯法律原則,錯誤接納未經證實的片段作呈堂證物。 案情指,7名上訴人在2014年10月15日凌晨,於金鐘添馬公園一「暗角」位對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拳打腳踢,過程被無綫新聞拍下,去年在區域法院被判罪成。7名警員分別為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及黃偉豪。 (案件編號:CACC38/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