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 月 14 日
首頁 / 港聞 / 【丁權覆核案】機構指裁決澄清原居民非擁必然建屋權

【丁權覆核案】機構指裁決澄清原居民非擁必然建屋權

【本網訊】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原居民以「免費建屋牌照」於私人土地建屋合符《基本法》保障的合法傳統權益,但以換地方式及「私人協約」方式興建丁屋則屬違憲。有機構成員認為,裁決解釋《基本法》保障的合法傳統權益是指向政府申請建屋的權利,並非必然建屋權。

記者/文曉晴 編輯/潘楚薇


鄉議局當然執委林國昌表示,鄉議局對判決表示失望及遺憾,並會考慮上訴。他指裁決最大的意義是確認以「免費建屋牌照」建屋受《基本法》保障,即大部分的丁屋屬合法的,可有助於平息各界批評。他又強調丁屋屬原居民資產,有需要便可買賣。

原居民不應濫用權利

本土研究社成員黃肇鴻認為,原居民不應濫用政府給予的酌情權。他又為,裁決澄清了部分的政策,判詞中解釋合法傳統權益是向政府申請建屋的權利,而非必然的建屋權,有助減少推動改革丁屋政策的障礙,但認為政府把關仍有助改善。黃肇鴻又指出,丁屋政策原意是供原居民自住,而不是作為資產用以出售,更不應該用於牟利。他指出,政府於1975年曾寫信警告原居民,不應把土地作買賣用途,惟當時鄉議局表示,若原居民出現經濟問題,難以阻止他們賣屋,政府因此推出補地價變賣丁屋的方案。

有聽眾致電節目時質疑為何在缺乏土地的情況下,原居民仍可有權興建丁屋。另有原居民表示,其祖先對香港有很大的貢獻,有丁權是合情合法。

相關新聞

【離島旅遊】離島區議員:交通、深度遊配套仍需改善 倡政府「拆牆鬆綁」予商民發展

【本網訊】港澳辦主任夏寶龍上周五(8日)在深圳主持座談會時指,香港應利用1180公里海岸線和263個島嶼,根據實際發展康養旅遊、度假旅遊等。有議員指,離島仍然有潛力發展旅遊,但需政府放寬空間,與商界、民間合作。 記者/鄧杰華 編輯/ 梁天情 洪煜旻 離島區議員葉培基今(13日)出席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時指,離島已經是一個漂亮的旅遊景點,以大嶼山為例,有很多海岸線、漁村文化、大佛、「藍色深度遊」等。但他認為,現時離島旅遊業發展出現「樽頸位」,交通承接能力、深度遊等方面的配套不足以承擔大量遊客到訪,若需進一步升級會有難度。葉培基亦認為離島現時的景點足夠,建議政府可以先考慮將景點、海岸線連成一片進行推廣。 葉培基亦指,香港若需發展「康養旅遊」,需配合地方特性、景點、節日等從而發展。他認為,離島是怡情小島,長洲、南丫等島具備渡假的吸引力,加上離島亦有不少活動,如長洲的太平清醮、大澳的水上婚禮等等,可發展的空間相當大。葉培基認為,政府可以嘗試「拆牆鬆綁」放寬一些條例,讓民間一些創意、活力能夠發揮,亦建議政府可參考台南等旅遊地點的做法,在離島設立更多民宿,吸引遊客入住。 工聯會旅遊聯業委員會副主席林志挺出席同一節目時指,政府將會在年尾公布《旅遊發展藍圖2.0》,認為夏寶龍只是見未有動靜而催促。林又指,香港的離島有263個,但市民較為熟悉的卻有十至二十個,如長洲、坪洲等。這些島嶼交通等設施配套發展成熟,市民能夠在島上自由行,但其他島嶼則需要透過旅客租船或按街渡「跳島遊」,認為政府若發展離島遊前應該完善相關交通配套和設施。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