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早前教育局文件附錄的「不自殺契約」成效受質疑,教育局回應指契約書乃輔導人員的輔助工具。香港心理學會註冊輔導心理學家何善韻表示,專家輔導時配合「不自殺契約」,有助提醒自殺者,自己有親友關心,從而打消自殺念頭。
記者/曾穎妍 編輯/馮卓謙 張可琪
何善韻表示,有自殺念頭不一定有自殺危機,兩者並沒有必然的關係,但當學生感到乏力,會忽略身邊人的關心。她認為,契約有多個監護人的聯絡方法,是為提醒學生遇到困難時,可向親友求助,從而舒緩情緒波動時帶來的壓力。她提出,專家會於契約上記錄學生提出的解決方案,讓他們付諸實踐並觀察自己,並告知輔導員任何異樣,以作進一步輔導。
訂契約需先建立互信 註冊輔導心理學家彭蘭施表示,「不自殺契約」是心理輔導中常見工具,要先由具臨床專業知識的專家了解學生,評估其自殺傾向程度後,才可使用契約。她稱,訂立契約的雙方需有互信,專家需先輔導學生並建立互信關係,契約才有效,不能只簽署契約。 學校缺心理輔導支援 對於學校的心理輔導支援工作,彭蘭施及何善韻均認同,香港的大專院校、中學和小學亦缺乏為學生提供心理輔導的駐校心理專家,但不清楚本港院校有否開辦相關課程,不便評論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