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去年8月13日於香港國際機場遇襲一案,今日於區域法院開審,4名被告被控暴動、傷人、非法集結與非法禁錮等罪名,他們否認以上控罪,案件於明日續審。但其中1名被吿賴雲龍在開審前承認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兩罪,而另1名被告何家樂則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記者/鄺樂儀 編輯/何海晴
4名被告分別是賴雲龍、畢慧芬、何家樂以及黃逸豪。首3名被告涉嫌於去年8月13至14日,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罪,他們否認以上控罪,而被告黃逸豪亦否認非法禁錮及參與非法集結兩罪。 被告賴雲龍則承認普通襲擊罪及阻礙公職人員罪,案情指他於8月14日凌晨衝上擔架床前,以手上的美國國旗旗桿襲擊付國豪,阻礙救護人員將付國豪送院。法官表示需要詳細界定及量化阻止公職人員的程度及判斷阻礙時間會否對傷者構成生命危險,因此押後判刑。 被告何家樂承認一項於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情指警方於去年8月25日凌晨,在元朗洪儒路及洪基路交界截查其車輛,警方在他的車搜出1把摺刀、1個彈射器連彈珠、2支鐳射筆及1支伸縮棍等物品。 被告畢慧芬的代表律師在庭上申請分拆案件處理,以待精神科醫生報告。控方反對申請,認為案件應該一同審訊,如分拆案件處理,付國豪則需要再度來港出庭作供。法官聽取雙方意見後,認為案件可以先審訊,直到處理被告的爭議事項時,被告的精神科報告亦已經預備好,所以被告可以先保留分案權利。 案情指,被告賴雲龍、畢慧芬、何家樂涉於去年8月13至14日,在機場離境大堂G段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傷害付國豪身體,而黃逸豪則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更與畢慧芬被控一項非法禁錮罪,他們均否認以上控罪。 (案件編號:DCCC 812/2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