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從追查 去年有公共巴士車長於車內拾獲 44 萬現金,雖最終物歸原主,卻掀起公眾關注公共交通工具如何處理失物。本港各公共巴士公司均有失物熱線供市民查詢,但綠色專線小巴則缺一失物處理程序,有市民斥過程混亂且欠透明。


記者、攝影:黃碧基 林詠賢
編輯:陳雅靜 侯家豪

大學生阿怡(化名)曾數次在綠色專線小巴遺失物品,其中一次是錢包,發現遺失後,她立即折返小巴站詢問司機,惟司機指不清楚,阿怡便到警署報案。數日後,她接到小巴公司電話指已拾獲錢包,並透過錢包中的銀行卡找到她的聯絡方法。阿怡說,當時該專線小巴公司只拿出一本像「數簿」的小本子,請她簽名作實即可取回失物,根本無確認身分,令人質疑專線小巴處理乘客失物的過程,缺乏系統性和透明度。

私下處理合法成疑

阿怡又指大多專線小巴均不如巴士公司般,設立一條獨立查詢有關失物的熱線,只有一般查詢服務的熱線,乘客即使遺失私人物品亦無從入手,且小巴公司感覺較單獨營運,市民往往只能親身前往總站或每架小巴逐一尋找,過程混亂且煩人。

根據香港的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 55 條,任何司機或獲授權人,拾獲遺留在公共巴士、公共小巴或的士的財物,必需於六小時內把該財物交往警署。但專線小巴的公司私下處理乘客失物的程序,市民一向無所得知,令人質疑當中是否已依法處理。

商會稱無辦法處理

香港九龍新界公共專線小型巴士聯合總商會主席梁雄回應指,綠色專線小巴的組織並非合一,實是沒辦法統一處理乘客的失物。他指如果要設立一個專責部門,由於當中涉及四百多個承辦商,難以統一運作,所需經費亦成疑,加上小巴公司的無線通訊網路並非統一,根本難以聯繫。他認為現階段未有設備幫助遺失物件的乘客,最好的方法是乘客自己提高警愓、免於遺失物件。

議員倡設處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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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成員胡志偉,建議政府可在專線小巴申請「攞線」(發牌)時,要求公司訂立一個清楚的失物認領指引,公布一般失物處理程序,並以此作為專線小巴領牌準則,增加透明度。但他又指出, 不贊成修改有關法例,因當中涉及乘客的個人責任,不應額外以社會資源來規管,而且法例執行困難,強制執行並不可行,他說:「如果真要規管和執行,是否需成立一個新機構監管小巴公司?那樣會有好大的成本犧牲」。

立法會議員馮檢基亦認為,改善小巴處理乘客失物的問題「不一定要有一條法例綁死地規管」,因為專線小巴的公司太多,牽涉全港過百條路線,而且沒有合約要求統一失物處理,各公司有其一套處理辦法,公司之間不會干涉和過問,只能自理。他認為,要求政府在相關法例上「完善」失物問題較為困難,建議向專線小巴公司提供更全面的失物處理指引,令公司有例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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