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網站 Instagram 湧現買賣藥物帖文,賣家在泰國取貨,轉售利潤達三 倍。然而,未經醫生署方賣藥,賣家可能觸犯《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有 買家則表示,服藥期間一度出現健康問題。

記者:黃琬瑜 劉嘉詠 編輯:蘇曉平 譚逸鵬

  

社交網站上仍顯示有未經註冊的進口藥品等候售出。

社交網站上仍顯示有未經註冊的進口藥品等候售出。

 

網民在社交網站刊登藥品清單供人購買一種由泰國 Yanhee Hospital 配方 的減肥藥,衛生署亦已確認該減肥藥含有 西布曲明等禁藥。然而社交網站 Instagram湧現標榜減肥藥成效的帖文,例如帳戶 「yanheehospital」 轉貼一名「買家」成功 個案作招徠,謂其 3 個減肥療程能讓自己 減 去 45 公 斤, 另 外 在「yanhee_shop」 上亦寫着「有效見証,輕鬆減肥,快 D 留低 電話啦」及「每日兩次,輕鬆減肥無難度」 等宣傳字句。

購藥過程簡單兒戲

記者嘗試聯絡賣家,賣家要求記者填 寫一份簡單問卷,內容包括身高,體重還 有血壓等問題。記者表示不清楚血壓有否 偏高,賣家則指填寫正常即可。當買家下 訂金後,賣家便會透過泰國的夥伴或親身前往泰國購買。

賣家根據買家填寫的資料領取泰國 Yanhee Hospital 醫療卡,賣家表示該醫院 無需出示任何身份證明文件即可購藥。賣 家為買家提供收據,收據顯示藥物售 720 銖(即約港幣 194 元),網站賣家在「代 購」過程後,轉售給香港買家的收費達 500 至 700 元不等,其巨利吸引不少年青 人加入售賣行列。

胡亂服藥隨時出事

記者向賣家表示售賣有關藥物,有機 會觸犯法例,賣家表示自己只為代購,不 需負法律責任,但根據本港法例第 138 章 《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的規定,本港境內 銷售藥物必須註冊,否則不得以藥劑製品

進口商或出口商身分經營業務。非法售賣 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屬刑事罪行,每 項罪名最高罰款 10 萬元及監禁兩年。 除了賣家可能犯法,買家的健康亦隨 時中招。謝小姐曾透過社交網站 instagram 購買並服用減肥藥,她表示服藥期間出現 口乾、失眠,食慾減少,心跳加快,噁心等副作用。服用兩星期後,她更有感心情 無故低落及發燒,因此決定停藥。她說藥 物包裝上沒有成份標籤,只有泰文及中文 簡單列出醫院名稱及服食方法。 Yanhee Hospital 網站顯示,減肥藥由 天然草藥及部份西藥配成,對人體傷害微。而賣家至今亦堅稱成份絕對安全,不含禁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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