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百私車夜聚 涉集體改裝
香港不少人愛車如命,網上時有車迷聯群結黨相約改車。這晚夜闌人靜,逾50部七人車出動,響應論壇上指明「非法活動,後果自負」的車迷活動,浩浩蕩蕩駛至神秘聚會地點。其中有人交流「車經」,更有人即席教授改車技巧,隨後半百私家車一同離開「兜番轉」。有大律師表示,此聚會活動有非法集會及以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最高可被分別判處入獄3年和5年。
仁聞報記者
記者於一豐田sienta車款的車迷論壇上,發現他們定期舉行聚會,在論壇帖內更有會員聲言涉及「illegal」(非法)活動。聚會設於九龍灣一商業大廈停車場,附近地方幽靜。大約10時,陸續有數十架七人車駛進停車場,車款一樣,惟顏色五花八門,有些更外置閃光燈、變色車頭燈、黑車身玻璃等,明顯不少也經過改裝。在論壇帖內約有30人表示出席活動,但現場所見,參加的車輛有至少50部,泊滿整層停車場。

其中一名車主正示範「魔幻圈圈」如何安裝。
即席示範廉價改裝
車主來自不同背景,有二十出頭,也有一家大細。有參加者表示是第一次參加類似聚會,「想來參觀一下,欣賞別人的車,跟高手們過兩招!」活動開始前,一眾車主在停車場交流「車經」,仔細研究到場車輛。數分鐘過後,搞手Fred(化名)示意集合,簡單講解活動流程,「今晚主要會教大家弄『魔幻圈圈』,最後去兜番轉!」所謂「魔幻圈圈」,即改裝車輛的鎖匙孔,令其出現幻燈變色,成本只需數十港元。
記者向搞手查詢今晚會否示範論壇上提到的「DIY噴油」,他稱今晚沒有帶相關工具,「以往幾次都有師兄玩噴油,這次你不幸運了!」他又表示,車迷聚會地點次次不同,但多為室外,今次移師九龍灣樓上停車場是逼於無奈,「試過有師兄換偈油然後試車聲,被附近居民投訴嘈吵,後來搞到去區議員那邊,現在樓上停車場就解決了問題。」
記者就事件向九龍灣區議員潘任惠珍查詢,她表示第一次收到類似投訴,對改裝車輛無認識,稱會找「愛車」人士及警方交通部了解及跟進。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由於每部車在出廠時都有獨特的規格,而運輸署亦有每款車的規格資料。若改動汽車至超出規格,就會觸犯<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所以他表示即使只是小改動,亦有可能犯法。非法改裝罰則一般要上法庭,如書面認罪,罰款則以每件改裝計算,每件約罰款$600。
他指出,改動若不影響汽車性能,一般都難以被控告,但有部份仍屬違法,常見的如車身顏色,頭燈顏色,車身玻璃顏色等。不過,他提醒駕車人士,如在車廂內加上強光LED 燈,而妨礙駕駛者視野致交通意外,就可能觸犯危險或不小心駕駛罪。
網上討論教唆犯法
對於在討論區上,有網民指明改車活動乃「非法活動,後果自負」,陸偉雄表示,該網民已經觸法<刑事罪行條例>第161條,被控以不誠實使用電腦,因為在網上公然鼓吹他人犯法,最高刑罰是被判入獄5年。
另外,他又表示由於聚會活動有非法成分,加上已經超過<公安條例>限定的最多3人集會數目,因此出席改裝車活動的網民有可能被控以非法集會,最高可被判處入獄3年。
該網上論壇在2007年成立,會員至今有近9,600位。論壇主要由一群熱愛Sienta的車主組成,讓一眾發燒友交流汽車心得,換取第一手汽車資訊,亦會拍賣汽車用品。車迷不時會安排聚會,少至十數人,上至五十多人。會員多會駕着Sienta在停車場集合,然後「Sienta車隊」就會出發前往活動地點。活動除了一般聯誼外,當然亦包括改車聚會。
Hong Kong Sienta Owners Club 回應 及澄清
就有關貴報章4月號的報導, 本會現作以下回應及澄清
1)有關非法集會的報導
首先, 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 本會的會員, 當天並未有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
2) 有關半百私家車及逾50部七人車出動的報導
該停車場設有車流控制, 據當天當值管理員提供, 時租車位只有46個, 額滿後所有時租車輛均不能進場停泊, 而根據當日的實際情況, 除本會會員外, 在場車輛亦包括其他時租車輛, 當中亦有8-10架屬於其他車會的車輛在場正在舉辦聚會活動, 而且就是次活動已報名的會員當中, 有數人因事已於聚會前表明不能出席, 並且由於時租泊位已滿, 有多名本會會員未能於聚會時間進入停車場, 故當天並未有貴報章所報導的半百私家車或逾50部七人車出動進行
3) 有關「非法活動,後果自負」的用詞
本會並未有提及「非法活動,後果自負」的字句, 而發光匙圈本為SIENTA的原廠自費附加設置, 礙於價錢昂貴, 本會會員亦於網上找到類似材料以代替原廠附件, 本會並未能介定是次安裝是否非法改裝, 情況等於車輛不安裝原廠防盜系統而選擇自行安裝其他防盜系統一樣
4) 有關記者向搞手查詢當晚會否示範論壇上提到的「DIY噴油」
本會幹事已翻看論壇上帖子, 內容並沒有提及 DIY 噴油一事, 而同時亦向當天搞手查詢, 當天並沒有人向當事人問及有關DIY噴油事項, 而有關DIY 噴油的事項, 本會幹事亦從未參與及舉辦任何有關的活動。
5) 有關拍賣汽車用品事項澄清
本會從來沒有任何汽車用品有關的拍賣, 所有的買賣, 只屬於私人出讓性質, 與本會無關, 而本會亦會不定時向車會優惠店集體購買汽車用品, 但當中並不涉及任何拍賣成份。
本會為香港合法註冊非牟利團體, 如貴報有興趣採訪本會之活動及了解更多有關本會的背景, 歡迎直接與本會聯絡, 以便得到真實及正確的內容。
Hong Kong Sienta Owners Club 幹事會
師弟妹們,很欣賞您們的報道,但對方是否知悉您們身份是記者?
如屬隱蔽式採訪,圖片應否打格?
事後有沒有向主辦單位解釋或回應?
這方面是道德的問題,不能說是學生是傳媒就能帶過。
同意師姐。
在印刷版是有打格的,
這裡疏忽了,會馬上跟進。
閣下似乎未有回應樓上師姐的提問:
「事後有沒有向主辦單位解釋或回應?
這方面是道德的問題,不能說是學生是傳媒就能帶過。」
記者於一豐田sienta車款的車迷論壇上,發現他們定期舉行聚會,在論壇帖內更有會員聲言涉及「illegal」(非法)活動。”
照logically 黎講,會吾有人咁樣公開講自已係非法活動,我好有興趣知道筆者係有實證証明事先活動前有人聲稱係非法活動?
如果係,點解”記者”吾報警而反而去採訪?
”拍賣汽車用品”一詞從可而來? 除yahoo 拍賣汽車用品外, 區區單純一個車會可以搞到拍賣?
Quote:
記者就事件向九龍灣區議員潘任惠珍查詢,她表示第一次收到類似投訴,對改裝車輛無認識,稱會找「愛車」人士及警方交通部了解及跟進。
到底你地係查詢定係投訴?
閒來既工餘興趣,大家愛車之人遊遊車河,此車不是什麼大包圍跑車,只是一般家庭七人車。車友們搵個學吹吹水,遊下車河,卻被貴學校學生妖魔化,真不明白其用意目的?
一班愛人之人聚會卻被寫成妖魔之道,亂港之友。
實在令人覺得不公平
請好好訪問香港愛車之人的感想,再發文章,作為新聞發佈者,應該學識保持中立。
這只是一篇我手寫我見/我所聽, 欠交代車會成立目的, 欠理解以車會友的文化。抽一個「改裝」的概念, 放大,甚至妖化為「非法聚會」「非法改裝」的罪行。另局外人更不明局內人的心態。
你好,我想了解你地呢篇報導既主旨,係咪勸大家唔好飛法賽車?
你會唔會可以提供到Sienta既Spec比我地大家參考佢地係渣咩車?
你係咪check過Sienta車會係register左既車會定係非法既?
你既然想報非法(改裝)賽車有冇諗過去一D飛車熱點去報導?
作為一個愛車份子,其實你咁樣報導會唔會影響到我地既形象?呢篇報導會唔會唔夠全面呢?
P.S. Sienta係一架豐田出既七人車,佢係咪真係咁”飛”得我相當懷疑
你地係咪上腦,人地車聚就話人改裝,咁原裝都話非法,你地有冇見同真正既改裝車,有冇見過人地去飞?唔識就唔好亂寫!無知
作為一個十多年駕駛者,有無改車,咩野係大家都心知肚明,
簡單如,貼多張貼紙係車身,加多粒燈,燈既色溫同出廠時交去運輸處驗車既spec.不同,
都係非法改裝,難道你無入road block 比人話過?
改車既定議係乜!?好簡單,如果唔明可以問下 交通部交通調查組
27735203
有時啲野就唔好咁招搖,唔捉你係人情,捉你係依法辦事
大家都係成年人,你明我說甚麼的
車聚又唔係打家劫舍, 又唔係姦淫擄掠.
唔識車唔該學哂野先好學人寫車啦!, 改LED會影響到你生命性命財產安全嗎?
用呢單野做A1, 咪1999啦
點解多番四次我既留言都無 POST 出黎, 你地文章不中立, 對法例認識不足. 難道害怕別人既指責, 就黑箱作業, 隱瞞講出事實既回應 ???
胡說七人家庭車非法聚會, 歧途妖魔法愛車之人, 呢個係一間大學應該做既事 ?
看到你們的心機,排板亦精美。
内容只看到有車主在自己的車上加一組燈,只是方便車主在黑暗時,插匙,啟動汽車。感覺像,在自己家中的走廊,加多支牆壁燈,是為了在黑暗時用。完全影響不到其他人。
仁聞報
編輯
編輯閣下
就有關貴報章4月刊的報導, 本會現作以下回應及澄清
1)有關非法集會的報導
首先, 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 本會的會員, 當天並未有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等行為, 而當天活動的報名人數並不多於法例所規定的50人, 故未有就是次聚會作任何的集會申請。
2) 有關半百私家車及逾50部七人車出動的報導
該停車場設有車流控制, 據當天當值管理員提供, 時租車位只有46個, 額滿後所有時租車輛均不能進場停泊, 而根據當日的實際情況, 除本會會員外, 在場車輛亦包括其他時租車輛, 當中亦有8-10架屬於其他車會的車輛在場正在舉辦聚會活動, 而且就是次活動已報名的會員當中, 有數人因事已於聚會前表明不能出席, 並且由於時租泊位已滿, 有多名本會會員未能於聚會時間進入停車場, 故當天並未有貴報章所報導的半百私家車或逾50部七人車出動進行聚會。
3) 有關「非法活動,後果自負」的用詞
本會並未有提及「非法活動,後果自負」的字句, 而發光匙圈本為SIENTA的原廠自費附加設置, 礙於價錢昂貴, 本會會員亦於網上找到類似材料以代替原廠附件, 本會並未能介定是次安裝是否非法改裝, 情況等於車輛不安裝原廠防盜系統而選擇自行安裝其他防盜系統一樣, 故於活動報名時, 特別附加注意事項, 表明 “ 是次diy乃非合法的車輛改裝,有關人士需自行承受有關風險” 此乃溫馨提示, 並已說明有關的改動, 車主可能需承擔風險及責任, 並請各會員安裝前作清楚考慮, 故本會並沒有鼓吹他人犯法的意圖。
4) 有關記者向搞手查詢當晚會否示範論壇上提到的「DIY噴油」的事宜
本會幹事已翻看論壇上帖子, 內容並沒有提及 DIY 噴油一事, 而同時亦向當天搞手查詢, 當天並沒有人向當事人問及有關DIY噴油事項, 而有關DIY 噴油的事項, 本會幹事亦從未參與及舉辦任何有關的活動。
5) 有關拍賣汽車用品事項澄清
本會從來沒有任何汽車用品有關的拍賣, 所有的買賣, 只屬於私人出讓性質, 與本會無關, 而本會亦會不定時向車會優惠店集體購買汽車用品, 但當中並不涉及任何拍賣成份。
本會為香港合法註冊非牟利團體, 如貴報有興趣採訪本會之活動及了解更多有關本會的背景, 歡迎直接與本會聯絡, 以便得到真實及正確的內容。
查詢: info@sienta.org.hk
Hong Kong Sienta Owners Club
幹事會
由於昨晚網站出現不正常活動,致網站一度癱瘓,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貴報昨晚出了問題,但到今天回覆正常,我是由貴報四月號出版時已看過,發現圖片被偷拍者無打格,是否犯了個人私隱條例呢,稍後更正接刪了圖片,我亦發現部份讀者留言不見了,這是否有所審查呢,尤其是貴報對某車會所發的回應並非全部,是否對貴報有利才登出,而無利的就抽走,這和獨裁主義有什麼分別呢??(注:在我登回應前所有意見和某車會回應已重新上傳,即明顯審查過,經壓力下才重出)這一遍報導是否有誤導性,已事先設立一個角度去報導,讓讀者已有一個先入為主角度,至於是否偽造新聞, 編造或虛構受訪者的說話,我相信明眼人已有一個定斷,這和一直樹仁傳理系所持的理念是否背道而馳呢??我對貴報的小記及編輯們非常失望,和某生果,方向報有什麼分別,亦希望校方能能了解事件來龍去脈。
只能說此文相當不專業。對車及法例認知不夠便亂作評論。不單未能透視時事,還對全港各大小車會帶來負面影响,同學們, 多點看新聞透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