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前線恐失自由 羈留生活成傷口
八月的某日清晨,阿 V(化名) 好夢正酣,突被門鈴聲吵醒,原來是警察上門,以刑事毀壞罪拘捕他。阿V仍未睡醒,腦海中一片空白,反而是從家人慌張的反應,才讓他覺悟自己被捕。回想起 6 月 26 日包圍警總 的一夜,阿 V 只淡然說道:「幸好不是暴動罪。」踏入警署的一刻,他不僅背負了一條罪名,心裏更劃上一道恐懼的傷口。
記者:馮家淇
編輯:譚栢妍
記得包圍警總的那一夜,阿 V 是噴牆小隊的其中一員。當時曾被警員查身份證,獲放行後不以為然,心想若警方有證據起訴,他當日已被捕。誰知數月後,警察找上門,原來是遲來的拘捕。「我記得我被拘留34小時。」「臭格」(羈留室)猶如密室, 僅有一張石屎床及一個廁所,周圍都是冷冰冰的牆,自然不知晝夜,身上 又沒有時鐘,又遑論會得知時間。「我記住踏入警署的時間,一出去打電話、錄口供,就會趁機偷望時鐘,自己暗暗計算。」
面壁扣留 保釋後退下火線
運動發生多月,多次傳出示威者被捕後受虐的消息,阿V的腦海在被捕時亦不斷聯想起相關畫面。幸運地,阿V未有在警署內受折磨,到達警署後便被關在「臭格」,對於好動的他每分每秒也是煎熬。
阿V像一般青少年「機不離手」,閒時愛滑電話,如今兩手空空,只能在「臭格」面向四壁,讓他悶得 發瘋。他強逼自己睡覺,一來是沒事做,二來清醒時亦思緒混亂,不知未 來去向。儘管前路不清,他完全沒有 想過自己應否繼續抗爭,而是思考保釋後該站在甚麼位置。折騰了多時,阿V完成見律師、錄口供、打指模等 程序後,終獲保釋,每月須到警署報到。「回想起臭格的數十小時,其實 失去自由的感覺真的難受。」
捲土重來 堅持就是勝利
重獲失去三十多小時的自由,由於電話被警方沒收,他只好問家人借 電話跟朋友報平安。阿V雖然如常抗爭生活,但再也不能像以往站在前線,甚至連穿黑衣也不敢。然而令他卻步的並非害怕斷送前程,而是不願 再經歷在牢中行屍走肉的生活,擔心再被捕後會永遠失去自由。「硬衝是很輸蝕,要看當時情況和氣氛,但有 大日子我還是會出來。」整整一個月,阿V只能當個「和理非」,或做 街坊指罵警員。十一國慶那天,成了他口中的「大日子」。
「你不覺得很諷刺嗎?中國熱烈慶祝國慶,但我走出來是更加告訴國家聽,我們不是要這些。」阿V保釋後首次重回前線,集會不久已開始衝突,有人向警員投擲腐蝕性液體卻誤傷他,他的雙手猶如燒傷,非常灼痛,阿V只好趕去就醫。
十一國慶一役後,阿V嚴重受傷,兩臂包著紗布。他大部分時間留在家中休養,雙手仍未知會否留下疤痕,外出也只能穿長袖衣服。他是個模特兒,外表對其職業來說很重要,但他總是樂觀,毫不在乎地笑說 :「 會有新皮長出,如果真的有疤痕,我只拍冬季照片!」
皮膚尚可再生,但香港多少青年人背著一條條罪名過活,他們的前途又能否重來?阿 V 認為在壓逼下生活,即使行動自如也如同坐牢。在這場運動中爭取自由,那是他的初心, 他亦準備「踢保」,「踢得成便沒事,踢不成都是立即上庭,如果無論如何都要上庭,我寧願快一點。」熱愛自由的他,說要親眼看著這場運動完結,並常將一句話放在嘴邊:「我們一定會贏。」